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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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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县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共700万元,根据《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和《临汾市“十四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划》(临组发〔2023〕5号)、《临汾市“党建引领+市场推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措施》(临组发〔2023〕6号)文件精神,村党组织申报、乡镇党委研究、县级考察评审等程序确定扶持10个村10个产业发展类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了《翼城县2024年度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翼发〔20244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省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配方案的通知》(翼组通字〔2024〕11号),现将2024年度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中央、省财政扶持资金6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万元,省级资金1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0万元

二、分配原则:持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三、分配结果:

1、分配唐兴镇石桥村粮食仓储项目资金70万元;

2、分配唐兴镇南官庄村蔬菜暖棚项目资金70万元;

3、分配南梁镇东尹村布艺加工项目资金70万元;

4、分配南梁镇北常村秸秆回收与利用项目资金70万元;

5、分配王庄镇北丁村储青池项目资金70万元;

6、分配隆化镇浇底村农机项目资金70万元;

7、分配里砦镇西沟村蔬菜暖棚项目资金70万元;

8、分配南唐乡符册村蔬菜暖棚项目资金70万元;

9、分配桥上镇下交村农机项目资金70万元;

10、分配西阎镇十字河古村历山旅游康养驿站民宿项目资金70万元。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翼城县2024年度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匹配计划表

五、监督电话:12317     0357-4925145   

中共翼城县委组织部

20245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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